浙江公布一揽子试点方案
2014年秋启动职业技能考试
•2015年10月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
•2016年10月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
•2017年全面实施
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批准,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布。试点改革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至2017年全面实施。试点方案从浙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出发,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对改革高考招生制度进行了多方面探索。
据悉,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内容和要求,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全部17个大类分3年完成。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多元选拨
——确定四类各具特色的考试招生模式
统一高考招生是本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两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另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两次,选用其中一次成绩。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
单独考试招生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而专门设计。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两次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深化“三位一体”招生改革,为综合素质有优势、学有专长的考生提供施展平台。这项改革2011年即在我省率先实施,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自主选择
——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改革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强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从选课到选考的推进,并通过扩大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确认一所录取高校。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分散考试压力,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高校研究确定相关考试招生条件要求,包括考试招生模式选择、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和中学阶段成长记录使用等,以及“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方式。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多样科目
——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给两次机会
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其中3门由学生从高中统一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一次成绩。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两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单独考试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需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要求。
综合评价
——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为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推进素质教育,试点方案十分重视高考招生改革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校教学改革相衔接。
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和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其中,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情况,由高校依据《方案》规定的原则事先选择确定在不同考试招生模式中的使用办法。本报记者姚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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