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起出口冰岛 可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23

  本报讯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中冰自贸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2013年4月15日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根据该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中冰双方将共同对近96%的税目逐步实施零关税。冰岛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水产品及大部分农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总额的99.7%,与此同时,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方自冰岛进口总额的82.56%,主要包括冻格陵兰鳙鲽鱼、冻海参、冻黑线鲟鱼等水产品及其他部分农产品和工业品。

  在此,温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企业,积极为出口冰岛的货物签发一份中冰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为积极开拓贸易市场赢取贸易先机,享受中冰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贸易优惠。

  通讯员  叶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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