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拉存款“冲时点”被禁
本报讯又到季末时,银行拉存款“冲时点”遇“卡”了:日前,银监会为约束银行拉存款“冲时点”乱象,推出“存款偏离度”这一新监管指标。记者从温州银监分局了解到,早在2011年8月份,温州创造性地推出了存款偏离度+异常波动率的管控存款冲时点的监测体系,为规范存款市场先行先试。
此次,银监会设立的“月末存款偏离度”监管指标,具体计算方法为:(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X100%,若偏离度超过3%,银行就会受到严厉处罚。
每到临近月末、季末之时,商业银行的“吸储暗战”总会异常激烈。2011年,央视还曝光过温州某银行高息揽储的事件。针对此,温州银监分局对2009年以来共30个月全市各银行机构存款情况,率先构建存款时点偏离度和异常波动率监测体系,对各机构的存款偏离程度、异常波动幅度进行全面的月度监测,并与相关监测指标联动,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其中,设立三个监测指标:“月度存款偏离度”(月末存款余额与当月日均余额的比值减100%)、“异常波动率Ⅰ”(次月前三天存款比月初减量与当月最后三天存款增量的比值)和“异常波动率Ⅱ”(当月月末最后三日增量和次月前三日比月初减量的低值与当月月末存款余额的比值)。
在当月月末最后三天增量为正值,次月前三天比月初减量为负值的情况下,温州银监分局分四种情况采取联动监管措施。第一种情形:当某机构“月度存款偏离度”达到3%但在4%以下,且“异常波动率Ⅰ”达到40%以上或“异常波动率Ⅱ”达到1.5%以上,将责成其作出书面说明;第二种情形:当某机构“月度存款偏离度”超过4%,且“异常波动率Ⅰ”超过50%或“异常波动率Ⅱ”超过2%,将对其进行约见谈话;第三种情形:在监管谈话后,若下个监测时点上述指标仍然进入第二种情形的区间,将对其实施全面的现场检查,一旦查出问题,一律从严处罚;第四种情形:在全面现场检查并处罚之后仍然没有改观的,将采取停止市场准入、年终下调监管评级、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频度等措施。
受此监管办法的约束以及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倒逼效应,温州多家银行完善了存款考核机制。温州本地的农商银行一支行长告诉记者,原先他们是既考核“实点数”(日均存款量)、又考核“时点数”(月末、季末存款量),从2012年开始,其所在银行对客户经理的存款考核办法作出调整,即下降了月末、季末存款的考核权重,以日均存款为主。“总行就给我们下达一个年度的存款目标,所以月末、季末也不用刻意去‘冲存款’了”。但这位支行长也坦言,强化日均存款的考核后,平时客户关系的维护将变得更加重要,一线职员压力会变得更大。
据温州银监分局的统计,该监测体系实施3年以来,辖内机构已逐步改变时点考核机制,月度存款偏离度由实施之初的101.43%下降至今年7月份的99.4%,即月日均存款余额已超过月末存款余额。
本报记者尤成勇通讯员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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