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风险管理实现“高级变身”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20

  首批获准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对招行而言意味着又取得了一顶“股份行第一”的帽子。

  “成为首家实施高级法的股份制银行,这当然是监管层对招行现有风险管理能力的认可。但更重要的是,随着利率市场化和中国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升,银行传统‘干了再算’的风险管理方式必然要向更精细的‘算了再干’演进。在这个时点上获准实施高级法,对招行最大的意义是比同业更早下海游泳,更先一步去体会国际上最新的风险管理理念的精髓。”招行办公室副主任夏样芳对记者说。

  这种体会也不仅仅停留在能够节约多少资本这个层面上。招行相关人士坦言,以招行的资产组合和风险偏好,高级法的实施节省资本是自然而然的一个结果。但更重要的是,高级法体系的建立本身就是提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一个过程。

  早在2003年,招行就已经开始了新资本协议和资本计量高级法的探索之旅。

  招行探索新资本协议的初衷很简单,因为当时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坚定认为中国将越来越紧密地融入国际经济金融竞争格局,而巴塞尔资本协议是国际银行业普遍采用的监管准则,体现了国际监管方式和银行先进经营管理模式的大趋势。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还在全球征求意见,在我国还没有实施时间表的情况下,招行就已经聘请国际知名的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启动了风险量化方法研究和模型建设工作,并于2005年在全行上线使用了第一代公司债务人评级系统。

  2007年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招商银行旋即表态将力争成为中国银行业首批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并正式提交了实施规划。

  “为启动这个项目,我们埋头准备了3年多,2010年银监会才对我们的实施规划做了预评估。此后的实施进程就相对快了一些,2011年接受银监会的正式评估,2012年接受验收复评。

  2012年底,银监会验收复评组认定招行已经具备申请基本条件,招商银行董事会正式向中国银监会提出实施申请。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4~9月,银监会还接受了巴塞尔国际监管委员会对我国资本监管规则的深入评估,最后巴塞尔委员会认定我国监管规则与国际监管协议完全一致。在此基础上,中国银监会于2014年正式核准了招商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实施申请。

  投入巨大且坚持不懈的结果是,招行风险管理能力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对商业银行风险和资本管理所涉及的治理架构、政策流程、模型方法、数据IT、内部审计等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实质上就是对照国际风险管理和经营管理先进模式的一次脱胎换骨的银行再造。”招行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以权重法为代表的第一代巴塞尔资本协议框架,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风险权重由监管层统一确定。但事实上,分项的权重数据是巴塞尔委员会参考全球银行业的平均基础,再经过保守调整以后予以确认的。这种模式有利于全球不同国家建立基本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但却很难完整地反映每家银行实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承担水平。

  这样一来,难题重新回到了银行自己。招行人士表示,高级法中各项风险权重都由银行按照历史样本数据自行估算再报监管层批准,这就把风险管理的权责统一了起来:对于风险管理稳健、业务结构合理、客户选择审慎、资产质量较好的银行来说,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对资本充足率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反之,对于风险理念激进的银行,或资产质量急剧恶化的银行来说,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可能产生比权重法更大的资本需求。

  据悉,通过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招行已经在信贷政策制定、授信审批流程、业务定价模型、贷后管理和预警、绩效考核与成本核算各个方面建立起可量化的管理模型,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更趋精细和科学。

  显然,招行这次准备面对的已经不再是过去,而是利率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正在不断累积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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