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征求意见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18

  华夏中国交建REIT狂卖1500亿的余温尚在,REITs市场又迎来重要文件,上交所就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公开征求意见,REITs市场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4月12日,今年首单公募REITs——华夏中国交建REIT首募获1524亿元资金热捧,公众发售部分配售比例仅为0.84%,刷新公募基金配售比例最低纪录。

  公募REITs成为弱市里的最亮色彩。公募REITs新品供不应求,二级市场价格也大幅溢价。业内人士表示,此时推出基础设施REITs扩募机制,对满足投资者稳健类投资需求,平稳二级市场价格,以及提高市场流动性等都大有裨益。

  4月15日,上交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试点,规范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停复牌要求及扩募发售相关安排等事项,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提出基础设施基金新购入项目及相关扩募、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基本规则,对新购入项目业务重要节点、扩募份额发售等关键事项做出规定。

  据悉,扩募机制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扩募机制有利于已上市运营主体依托市场机制增发份额收购资产,真正实现REITs作为“资产上市平台”的长期战略价值和持续发展能力。

  《指引》规定了基础设施基金三种扩募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向原持有人配售和公开扩募、向特定对象发售。

  其中,向原持有人配售的,配售上限不超过配售前基金份额总额的50%,持有份额不低于20%的第一大基础设施基金持有人、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应当承诺认购基金份额的数量。

  公开扩募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其他投资者可以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认购。公开扩募的发售价格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根据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和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等有关因素合理确定,应不低于招募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或者前1个交易日基础设施基金二级市场均价。

  定向扩募的,发售对象应符合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每次发售对象不超过35名;发售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基金交易均价的90%。

  按照《指引》,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间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运作时间满12个月,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良好。

  对基础设施项目,《指引》要求,拟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标准和要求与首次发售一致。对原始权益人同样要求应符合首次发行的相关条件。

  资金来源则可以是留存收益、对外借款或者扩募等一种或多种方式。

  《指引》还明确了实施和申报程序的相关安排。同时规范了尽职调查和关联交易。

  《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严控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参照首次发行要求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必须聘请独立第三方财务顾问出具顾问报告。

  《指引》对保密义务和披露要求也做出规定,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和公平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的原则,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及时向基金管理人通报信息、配合基金管理人披露。

  对于停复牌的安排,《指引》要求,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特殊情况的连续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梳理研究社会各方提出的修改建议,吸收采纳有益意见,尽快修订并正式发布《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指引》;同时,做好REITs扩募业务的技术准备工作,推动成熟REITs扩募项目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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