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温州试点经验全省扩面 浙江明年推行建工综合保险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17
本报讯 一直以来,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且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借鉴温州、宁波等已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地区的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
《通知》指出,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担保机制,可以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担保的形式之一,与现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通知》要求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
自2014年起,宁波、温州率先将保险业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引入到建筑行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悉,在高额工程保函制度实施后,建筑企业一般通过银行开具保函参与工程招投标,但这种方式既占用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又要额外缴纳大笔保证金,给建筑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部分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为了减轻资金压力,试图通过担保机构开具保函,但招投标部门对这种方式认可度较低,往往要求企业追加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
基于上述情况,温州保险业发挥自身的增信作用和风险管理优势,提供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部分替代了银行保函和担保保函功能。长安责任保险股份公司于2014年6月在温州启动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创新试点工作,成为国内首家开办此项业务的保险机构。随后阳光财险、中华联合、大地保险、人保财险、太保产险等温州公司也参与了此项业务。目前,温州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的市场份额已占整个工程担保市场的60%以上。本报记者 李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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