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获政策扶持
政府部门正在通过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因势利导地推动商业保险担当起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重任。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从三个层面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其中首次明确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养老压力骤然增大,依托商业保险为政府分担养老医疗压力、补齐社会保险短板的呼声此起彼伏。当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态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助力“老有所养”。
具体来看,应主要从三个层面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一是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积极提供企业和职业年金计划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长期护理、住房反向抵押等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建立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探索发展针对无子女、“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二是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实现保值和合理回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以投资新建、参股、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支持发展适合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责任保险。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好国家支持保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商业养老保险机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等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控风险。
其中,最大的政策看点是市场高度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所谓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可从而拉动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需求。
目前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均已实现市场化投资运作,随着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落地,养老金第三支柱也将开启市场化之旅。
黄蕾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