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坚持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
在日前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养老与健康保险50人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近年来,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同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因此,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显得日益重要,要立足中国实际,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之路,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黄洪指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既要借鉴国际经验,更要立足中国实际,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之路。从我国实际看,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3亿,占总人口的16.7%,但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仅为8100美元。作为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不能简单复制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
因此,在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既要发挥政府保障基本的基础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提高质量的放大效应,坚持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打造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黄洪认为,要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首先,第三支柱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定位不应只是“锦上添花”,更应是“雪中送炭”。基于我国阶段性特征,第三支柱不应只是成为额外增加养老金积累的简单补充,而要承担起一定的基础保障功能。加快发展市场化的第三支柱,尽快形成新的、安全稳健的国家养老储备资金,才能有效弥补第一支柱替代率缺口和第二支柱覆盖率短板,形成稳固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其次,第三支柱的首要属性应当是保险属性,应当从具备“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等独特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起步。第三,应当待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形成一定积累后,再适时拓展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范围。通过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在第三支柱中建立覆盖广泛的养老资金安全垫,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增强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黄洪同时表示,还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易永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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