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投保破解“执行不能”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17

  法院用了各种执行手段,却发现对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从9月1日起,此类“执行不能”问题将在宁波市鄞州区得到破解,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不能”案件将统一由保险公司“埋单”。

  鄞州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日前签订司法援助保险合同,标志着司法援助保险项目正式落地鄞州。

  “执行不能”案件,尤其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不能”案件,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多年来,鄞州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里近90%的案件均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执行不能”。

  “此类案件中,许多被执行人本身赔偿能力有限、履行能力低下,即使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也难有实际效果。加之有些被执行人需接受长时间刑罚的制裁,无经济收入,履行能力更为低下,原告赢了官司却往往拿不到钱。”鄞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改变这一现状,区人民法院联手区财政局、金融办等单位,积极探索在部分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中建立司法援助保险制度。

  据悉,该保险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为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益人为涉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保险期间内,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中人身损害赔偿款项,每案赔偿限额为人身损害赔偿款项实际未执行到位金额的3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保险公司在理赔后享有追偿权。此外,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外,还将提供协助执行、心理辅导等延伸服务。

  司法援助保险属于普惠制托底型经济补偿,理赔标准明确,过程透明规范,不考虑受益人经济状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的经济损失。

  “司法援助保险机制启动,是鄞州区一项重大的机制创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它的成功落地,也助推了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建设,是鄞州保险创新又一新的探索。”鄞州区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张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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