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灾人祸中遭受人身伤亡 最高赔20万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17

  通讯员梅琳都市快报记者朱文科

  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突发意外、重大恶性公共事件、恐怖活动中遭受人身伤亡,或因渡船交通事故、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甚至被野生动物、精神病人、高空坠物等伤害,都将获得最高20万元人身伤亡和2万元医疗费用(免赔2000元)的保险理赔。

  日前,浙江省(不含宁波)首个由政府全额购买、保险公司提供保障、群众全面受益的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在台州诞生,它不仅为台州全境常住人口提供公共安全保障,还覆盖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就学、工作、抢险救灾等其他人员,受惠公众超过600万人。

  灾害大省亟须“巨灾保险”

  浙江自然灾害高发,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频频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也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浙江省及各地市政府、保险业一直在共同探寻一种有利于提升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妥善处理各类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减轻政府救助负担、维护公众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保障管理之道。

  此次诞生的台州公共安全保险,由台州人保财险、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华联合、中国大地共5家保险公司组成项目共保体,执行按比例分摊风险分散机制原则,负责提供项目的风险保障。

  该方案的核心是:政府全额买单,保险公司理赔,百姓全面受益。这个模式不仅减轻了政府和群众的负担,也充分释放了保险公司的市场运作能力。

  十大责任保障

  项目首席承保台州人保财险政保项目部经理颜天说,台州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具有高保障、广覆盖等特点。

  据介绍,该项目主要承担因自然灾害或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提供每人20万元人身伤亡和2万元医疗费用(免赔2000元)的责任限额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的保障;保障范围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重大恶性公共事件、恐怖活动、拥挤踩踏、高空坠物伤人、精神病人伤人、野生动物伤害、渡船交通事故、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等10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障对象不仅包括台州市常住人口,还覆盖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就学、工作、抢险救灾等其他人员。根据规划,项目所需经费由台州市、县两级财政支付,预算财政投入1200万元,受惠公众超过600万人。

  浙江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邹飞表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事关国计民生,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有助于降低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等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维护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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