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征集科技创投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
作者:hexiaokang
发表于:2025-12-14
基金在温州市区注册,资金规模最低为人民币一个亿
记者日前从温州市科技局获悉,为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温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温州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文,公开征集2018年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据悉,合作设立的基金必须注册在温州市区内,基金的资金规模最低为人民币1亿元。
此次征集,要求申请阶段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必须符合《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3个以上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有一定的项目资源储备;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能完成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接受私募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督。
此外,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合作设立基金规模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退出清算期一般不超过2年;科技创投基金参股的基金原则上不得控股被投资企业;科技创投基金参股基金须按科技创投基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等要求规范运行等。
本报记者徐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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