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新规向行业乱象亮剑
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格的私募募集新规,上周五开始正式生效。今年4月15日和4月1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合同指引》,对私募募集主体、合格投资者、募集流程等做出规定,并给出3个月的过渡期。上周五,过渡期结束,新规开始实施。
记者了解到,新规主要对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合同格式、销售对象、销售行为等进行了统一与规范。据悉,今后私募机构发行私募产品,除了自身的销售渠道之外,只能委托有资质的银行与第三方财富机构进行销售,没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销售。
目前,国内共有79家全国性的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已获得基金销售资格且成为中基协会员的代销银行,另有41家城商行有代销资格,温州银行也在其中。此外,还有15家农商行、6家在华法人外资银行、10家代销证券公司、1家代销期货公司、4家代销保险机构、5家代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私募产品代销资格。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有74家,在温州有设点的机构有诺亚正行、浙江金观诚、宜信、恒天等。
我市一在榜的基金独立销售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们都在加班加点地学习私募募集新规。“不好好学习,万一哪个环节出个篓子,那就会出大事——小则当事人被处罚,大则整个机构的牌照被取消。”该负责人说。
私募基金由于“姓私”,对很多人来说,有一定的神秘感,市场上也是乱象频出。“现在监管出手,整治这个领域。说一千道一万,新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温州本土一私募机构负责人说。
据该负责人说,私募新规的亮点不少,如首创24小时冷静期,没有300万元金融资产不得购买,不得随便宣传过往业绩等。
据记者了解,温州的私募基金起步较晚。最早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浙江思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不过该公司“后发制人”,近年来为业内瞩目,目前是国内唯一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私募机构。
2014年,私募牌照的门槛逐渐降低,温州有30多家投资机构获得了私募牌照。不过据记者了解,真正有发行私募产品的公司不多。新规要求今年7月15日之前必须要有产品发行,否则牌照将被收回。温州一私募业内人士称,在新规的发威之下,温州的私募机构又会大量减少。
上述业内人士称,由于门槛放低,机构数量短期内猛增,近年来私募江湖上乱象频出。而新规的出台,则有望使得这个市场从乱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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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私募基金不是你想买就能买
——解读私募新规亮点
☉商报记者黄泽敏
上周五,很多理财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在讨论“私募新规”。他们认为:“7月15日将成为私募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成为行业与从业人员的分水岭。”那么,新规明确了哪些行为呢?也就是说,以往的私募运作过程中,哪些行为被叫停?现在又增加了什么新的内容?日前,记者采访了我市一财富机构的负责人,听他解读私募新规。
没有300万元金融资产不得购买
私募产品的认购起点基本上是100万元起,这个投资者都比较清楚。但是以往你要买一款私募产品,只要你能拿得出这么多钱就可以了,哪怕你这个钱是东借西凑,甚至是贷款而来的,销售机构顶多给你填一张问卷,象征性地提醒一些风险,你就可以买入私募产品了。
但是现在不行了。你要买私募产品,那么好,你必须要提供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证明什么?证明你的金融资产有或者多于300万元,记住,是金融资产,包括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市值等,房子、车子不算。或者证明你最近三年年均收入超过50万元。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中的一个,你才有资格买私募基金产品。
微信朋友圈不能叫卖私募产品
你发现没有,如果你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在财富管理机构上班的,你经常会看到他们在朋友圈里发一些产品信息,其中就会有私募产品。据说,通过这种方式“叫卖”,效果还不错。
但是,今后不能这样做了。新规明确要求产品宣传必须面向特定对象,非特定对象转变为特定对象需要经过调查问卷测试和评估匹配。而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传播私募产品信息,主要违反了基金销售面向特定对象和适当投资者的规定,私募产品不得面向不特定公众,新媒体传播私募产品是对这些规定的突破,新规明确限制该行为其实是回归到私募基金的本质。
当然,你如果已经是私募产品的合格投资者,你的朋友可以通过微信私信的方式把产品资料发给你。
买了之后再给你考虑24小时
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脑子一热,就签了合同。回家冷静一想,又有点担心风险,觉得当时太冲动了。但是也没有办法了,钱已经划过去了,合同已经生效了,只能期待这个产品今后能有好的表现吧——这是私募基金以前的做法,现在不一样了,如果觉得不好,还有时间反悔。
这就是“24小时冷静期”。签了合同,并划了钱之后开始算起的24小时内,你可以再冷静考虑下,到底要不要买这个产品。在这期间,销售人员不得打电话咨询或引导,完全由客户自己或家人朋友一起冷静考虑。如果觉得不好,可以在24小时之内打电话给销售人员,取消合同,资金全额退回,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果24小时过去了,客户还没什么动静,销售人员致电客户,确认之后,合同正式生效。
不能公开宣传单只基金产品信息或业绩
私募产品要成立了,总要让投资者知道吧。那好,我们开个产品说明会,说说这只产品的优势,或者它有哪些特点。比如安全、保证、无风险等字眼,也经常会听到。在说明会上,附带说一下这只私募基金的产品经理或同类产品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多么牛的业绩,以表明基金经理的能力之强,来引导投资者购买。
这样有问题吗?好像之前私募机构都是这样做的啊。以前是以前,现在反正不行了。新规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公开宣传单只私募基金产品信息及私募基金业绩情况。
那么,有人会问,那他们还能宣传什么啊?公开能说的有:公司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等等,看起来还不少对不对?当然,你再多说一些基金的风险,肯定不在禁止之列。
不能把私募基金拆分成小额卖
以前存在这样的情况:100万元起点太高,满足不了大部分小散投资者,怎么办?有人想出办法,把私募基金拆成小额,分散着卖,然后再以100万元为一个投资团体,形成“有限合伙”的方式,来规避政策方面的冲突。
但是现在起,这样的做法是严厉禁止的。私募基金就是100万元起,不存在几万元起的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其实这个规定就是明确了“合格投资者”的范畴,私募基金真的只是针对有钱人的,你辛辛苦苦存个几万元,还是安心地去做一些稳妥理财吧。私募基金不适合你,你也别想着用几万元在私募基金上发大财了。
“合格投资者”身份不是终身制
经过调查,如果你确实有金融资产超过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的年均收入超过50万元,经过风险测评,又过关,那么恭喜你,你是一个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你可以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可是,是不是说,今后我的财务状况不管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我一直是合格投资者呢?说直白点,过些时间,这个投资者或许本身已经负债了,也没有收入了,他还能买私募基金产品吗?
不是这样的。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也就是说,这个“合格投资者”的称号不是终身的,它的有效期不能超过3年。为了保护投资者,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对这个称号进行“审核”。
温州商报黄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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