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支付宝、微信钱包有变动

□本报记者邹雯雯通讯员吴琪隆
12月1日,央行银行账户管理新规开始实行,从开设账户到ATM机转账,大家都感受到变化。事实上,此次新政对大家熟悉的支付宝和微信钱包等支付机构也有相关规定,市民很快也能感受到切身变化。记者从人民银行了解到,早在3月份央行就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7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支付机构是按照这个办法执行,此次央行的新政又强调了一些细节。
新政施行的当天,支付宝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将贯彻央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而微信方面,在11月就发布了公告称,响应央行的相关规定。
在央行的新政中,关于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机构的新规定主要集中在开立账户、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对应以及转账限额和笔数。新政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支付机构会对存量支付账户进行清理或降级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及的Ⅲ类支付账户与新规个人银行账户的Ⅲ类账户不同。支付机构的Ⅲ类账户是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标准划分,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可分为三类。其中Ⅲ类支付账户级别最高,账户余额除了消费、转账外,还可以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此外,I类和II类支付账户年累计支付消费金额有所限制。
此外,跟银行账户一样,支付机构账户也必须要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若多个账户对应一个手机号码不存在合理性将会被清理。因此建议市民最好使用本人手机注册和使用支付机构账号。
而对于大家最为关心的“我原先绑定了多张卡片怎么办?”。在上周五,央行下发的《中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提及个人可以将在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绑定本人同名Ⅱ、Ⅲ类户使用。银行人士表示出于安全考虑,大家最好不要绑定资金流量比较大的银行I类账户,下调为银行Ⅱ类或Ⅲ类账户。
“用户使用网购、微信发红包、家庭缴费、二维码快捷支付等功能时,尽量使用银行Ⅱ或Ⅲ类账户,这样安全风险相对较小。尤其银行Ⅲ类账户,对外使用的金额每日累计5000元时,自动停止对外支付,还有余额限制,不能超过1000元,这样更安全。”银行人士建议。此外随着新政的执行,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银行I类账户,多余的银行账户要么清理要么降级,市民要及时关注以及调整。
新政规定的“支付机构在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签订协议约定账户与账户、银行之间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各家支付机构也做出了回应。支付宝和微信相继发布的公告显示,12月1日起,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日的余额付款限额将继续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从支付宝的公告来看,每个支付宝账户转账到银行卡额度(含手续费):单笔5万元、单日20万元、单月20万元;而电脑端转账到支付宝账户有实名认证的用户额度为:单笔2万元、单日2万元。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新注册用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但只需重新验证即可使用。同时,支付机构还会加强对使用个人支付账户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资金交易监测和持续性客户管理。若市民还对自己账户有疑义,可拨打支付宝或是微信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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